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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乙、应病与药

  罗无虚居士著

  除了知识方面的错觉,我人尚有情意方面的错觉。因为不了解诸法的缘生性,无自性,内执独存的“我”盲目地愿望它能常住,外执独存的“法”,起种种爱憎行为。情意方面的错觉,是依知识错觉而起的,但因为势用大,却不能单凭理智力可以克服。先觉们除了用上述相对原理说明以外,更施设种种对治方法,去纠正情意方面的错误行为。情意方面的错觉,是比较具体的,其性质与程度,因人而异,实是千差万别。因此事相方面的对治方法亦成千差万别,所谓“法门无量”。

  法门虽多,但原理则一,即是应病与药。我人的错觉如病,觉者针对它而说某一法门好比是药。药以治病,病去药也不需要再服了。足证是不离相对原理的。金刚经说:“汝等比丘,知我说法,如筏喻者,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,”意即说:觉者所说的法,为使未觉者觉。好比渡河用的筏,等渡到了彼岸,这筏也应舍去了。能令人觉悟的“法”,尚且应舍,何况其他“法”泥?可见佛法是彻底的相对论。

  我人外在的种种错误行为,佛法用戒律对治之。我人内在的种种知识上,情意上的错觉,佛法用种种观行调服之。例如对贪欲重的教修不净观,对嗔恨心重的教修慈悲观。对心多散乱的教修数息观,对愚昧不明理的教修因缘观,对业障重的教修念佛观。种种方便,无非对病发药而已。

  相对原理已如上述,但在实施之时须恰到好处,即是中道原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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