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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乙、大乘经典说实相

  罗无虚居士著

  大乘经典是指由梵文译成的经律论,传布于中国(包括西藏、蒙古)、韩国、日本与越南的一系佛教,通常称为北传佛教。相对于南传的巴利文典籍,盛行于今锡兰(斯里兰卡)、缅甸、暹罗等国。

  大乘经典对实相有比较详尽的善巧的说明,在说明的时候,指出其不可言说思议性,预告人们不可执著言说或文字。喻如“因指见月”,不能执“指”为“月”。又说明以言遗言,以楔出楔的道理。

  般若部经典就用随说随扫,或正,反,合的辩证方法来说。例如金刚经说:“所谓佛法者,即非佛法!”又说“实相者,即是非相,是故如来说名实相”。

  大乘起信论:“一切法从本已来离言说明,离名字相,离心缘相,毕竟平等,无有变异,不可破坏,唯是一心,故名真如”,这是就一切法体性说,一切矛盾(即相对性,两边性,生灭性),都归统一,平等真实,不可言说。但另一方面,体证了此实相的觉者,也不妨从言说名相随对方的迷执来建立相对的说明,以启发未证者,引导彼等证成离言实相,这也是说明了为什么佛法可能建立种种不同的哲理(理论上可建立无量哲理),而不如其他宗教、哲学,只有一套固定的哲理,并执之为真理。

  涅槃在原始佛教偏重于实证已如上述。但在大乘经内,涅槃的含义,相状,功用给大大地扩充了。

  法华经内说:“我(佛陀自称)为设方便,说诸尽苦道,示之以涅槃,我虽说涅槃,是亦非真灭。诸法从本来,常自寂灭相。”这经文是佛陀对部份修道者以了脱生死而得涅槃,执涅槃有寂灭相,不知生灭相本身虚幻不实,如不执我法,生灭相当体即空,本来寂灭。所以寂灭相亦不能执,一执即滞,不能流通,发不出本性具有的无量功德妙用。这是大乘教基本的观点。

  思益梵天所问经说:“当知!佛不令众生出生死入涅槃,但为度妄想分别生死涅槃二相者耳。此中实无度生死至涅槃者,所以者何?诸法平等,无有往来,无出生死,无入涅槃”这说明证实相者,彻了一切法缘生性空,一无可执实相是活泼泼地,无障碍的,随缘随机,可以生起无量称性功用,所以除了自身证成解脱之外,更能发挥自性本具的度生利他种种功德。在觉体方面说,完成此种功德的作用即是般若(意即智慧,不过不同世间的智慧,故用原名。)

  依大乘说大涅槃有三德:

  大涅槃三德 :

  般若德——实相之相——光明遍照,一切无碍。

  法身德——实相之体——一切功德法所依,遍十方三世。

  解脱德——实相之用——众苦都尽,离分段变易生死。自利圆满,利他无尽。

  从上亦可说:狭义的涅槃,只就解脱一方面说;广义的涅槃,则从实相的体、相、用三方面说。但体、相、用虽然说为三方面,却是一实相的三方面,是不能分割的。

  在大乘经论内,往往把实相的体与相,用同时相对地说,并指示人们说:这是一体的两面(或三面)不能把它分裂执为两边,不执两边即能契于中道。体证实相。所以有时称实相为“不二法”。

  兹列通常于经论内见到的“不二法”,以供各位参考:

实相 体、性空、真空、寂、不变、无生、无知、泯一切、定、平等、无量寿。
相或用、缘生、妙有、照、随缘、生、无不知、立一切,慧,差别、无量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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